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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過六旬的彭老漢,因生活所迫瞞報年齡到北京來做保安,但去年冬天某一天,彭老漢卻突然暈倒在崗亭旁邊,后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為此,彭老漢的家人將保安公司訴至法院,向對方索賠各項損失60余萬元。一審法院判決保安公司賠償26萬余元。后保安公司不服上訴,近日該案二審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。(11月27日《北京晨報》)
這起死亡糾紛似乎是復雜的。一方面是,“保安爺爺”為了能夠當上保安,而隱瞞了自己的歲數。另一方面是,保安公司的值班安排確實存在“太累”的情況。我們為“保安爺爺”的死亡而唏噓。但是,這起事件的關注點除了“保安爺爺”能不能得到賠償之外,更為重要的一個關注點是:“保安爺爺”其實也是社會安保的白發蒼蒼,也是社會安保的一大隱患。
“保安爺爺”已經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。2015年的時候,福建廈門有市民十分擔憂:我們小區里的保安多是“保安爺爺”,如何確保小區里的安全?福建廈門市民的追問,其實是很多地方市民的追問。這是因為在保安隊伍里,“保安爺爺”已經占據了一定的比例,人們對于“保安爺爺”難以承擔安保重任的擔心并非杞人憂天。
這暴露出的是保安事業不能吸引年輕人的社會問題。固然,在北京的這起“保安爺爺”死亡的糾紛中,“保安爺爺”因為隱瞞了自己的年齡,而讓家人有點“理虧”的感覺,但是,我想知道的是保安公司難道真的不知道“保安爺爺”隱瞞了年齡嗎?其實未必。這是因為檢驗一個人的年齡其實是很簡單的。很難說在招聘“保安爺爺”的時候,保安公司沒有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”。在保安人員招聘難的現實面前,或許保安公司是故意放縱的。
說到底,“保安爺爺”的出現暴露的是兩個方面的問題。其一,是社會保障還不夠健全,不能讓所有老人都實現老有所養。其二,是保安行業的固有頑疾。人們都習慣于說“小保安”,就是這個道理,“小保安”反襯出的是人們對于保安這個行業的認知,當人們都認為保安行業是“小保安”的時候,這個行業存在的問題就是巨大的了。
從事保安行業,不僅意味著工資太低,沒有保障,地位不高,還讓他們看不到行業的前景。試問,在這種現實語境之下,誰還愿意從事保安行業,也就只有那些確實找不到工作的以及年齡較大的老人愿意從事了。保安是社會安保的一個延伸,這個行業能夠起到加強社會治安的作用。但是,當這個行業里出現了“保安爺爺”現象的時候,“保安爺爺”連自身的安全都難以保障,如何保障社會安全?他們即使發現了犯罪行為,有能力去追趕不法人員嗎?
保安行業更應該是一個年輕的行業,更應該是一個黑發的行業。筆者以為是到了關注“保安爺爺”現象的時候了,只有讓這個行業“我是保安我驕傲”了,才能真正成為社會安保的有效延伸。
別讓“保安爺爺”成為社會安保的隱患。